关于做好 2023 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3-09-19浏览次数:479

各二级学院、校直科研机构: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水平,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3 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滨州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依据《2023 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参考指南》(附件 1)自主选题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研究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内容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引领性;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新态势;改革路线清晰,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预期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研究成果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合理。

(二)原则上,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人主持项目不超过 1 项。

(三)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 10  人(含主持人)。项目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原则上,参与项目总数不超过 2 项。

(四)鼓励与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积极开展协同创新研究。

(五)主持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未结题者,可参与省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但不作校级教改项目立项。

三、立项数量及经费资助

校级教改项目立项不区分类别,立项数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每项立项教改项目提供经费 1 万元,分两年拨付,列入下年度经费预算。

2023 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限额申报,省级面上项目、重点项目我校均限额 1 项,将从所有申报项目中择优推荐产生;重大项目和专项项目实行自主申报,我校每类不超过1项(含牵头或参与)。请根据申报类别做好选题工作(类别解释详见附件5)。

四、申报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合格后统一报研究生处;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4.对拟立项建设(含推荐省级)的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5.研究生处下文公布校级立项建设项目。

五、项目管理

研究生教改项目实行项目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接受研究生处和培养单位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和终期结项制,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停止拨付研究经费,终期结项不合格者向全校通报并暂停主持人该类项目申报资格5 年。

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 年。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于 10 月 7 日11:00 之前完成材料提交。该项工作招生培养单位由研究生秘书负责,其他单位由学科秘书负责。

2. 申请书:纸质版,非匿名版 1 份,匿名版 3 份;

    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cbgs@126.com;

    纸质版签字盖章,送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张茜茜

   电    话:0543-3095916(86916)

   办公地点:1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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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处

202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