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4-04-15浏览次数:47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丰富研究生培养载体,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山东航空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山航院政发〔2024〕132号)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我校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原则上3—5人,均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重复。

(二)项目申报人(负责人及其他成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学期间未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未出现学术不端行为,能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开展自主性创新研究.

(三)申请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的指导教师推荐、指导,由导师负责监督指导项目研究计划的实施与研究经费使用。

二、选题要求

(一)项目研究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研究内容须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创新导向。

(二)项目选题应紧密结合行业和区域发展需求,围绕重要理论、学科前沿和关键技术问题,并应与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密切相关,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切实可行,实施平台和保障条件可靠。

(三)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推荐,学校统一组织评审,择优立项。

(二)项目推荐。学院(研究院)成立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评审推荐工作小组,对本单位申报的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进行初审推荐。

1.学院(研究院)向全体研究生及研究生导师传达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并组织申报事宜;

2.研究生本人在培养单位规定时间,按要求填报提交《山东航空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等相关材料。

(三)材料报送。各培养单位5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三份)、《山东航空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研究生处(11#41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cbgs@126.com

(四)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名单,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名单。

四、其他事项

1.本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每项资助8000元,2024年拨款5000元,2025年拨款3000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2.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3.申报人应按照《申报表》和《活页》的说明及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且不得再申报我校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

4.课题论证活页的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相关信息。

5.获准立项的《申报表》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6.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张茜茜

联系电话:0543-3095916(86916)

电子邮箱:yjscbgs@126.com

办公地址:11号教学楼417房间

 


关于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及附件.rar

 

                        研究生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