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3-02-08浏览次数:1980

各二级学院、校直科研机构: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学校要求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遴选条件按照《滨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见附件1)执行。同时符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教研字〔20224 号):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每年要带队到行业企业开展调研实践,其中新聘导师须有在行业企业锻炼实践半年以上或主持行业产业课题研究、项目开发经历。

2.本次申请分为种类型校内导师校外导师(行业导师、兼职导师)

3.申请人的学科背景、研究方向应与我校研究生培养的两个学位点的三个专业领域方向相同、相近或密切相关。

4.支撑业绩材料时限为2020.01.01—2022.12.31。

二、遴选程序

1.申请人需填写《滨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并整理相应支撑材料一并提交到拟申请领域(方向)所在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的年龄、职称、学历、学位、教学科研业绩和影响申请事项进行审核认定。

3.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研究拟推荐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单位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到研究生处。

5.研究生处对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

三、申请渠道

1.校内导师:由申请人拟申请领域(方向)所在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初选报送。

2.校外导师:行业导师(遴选标准可灵活掌握)、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兼职导师(遴选标准应符合我校规定),分别由各领域(方向)所在的培养单位负责联络、宣传、初选、报送。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充分做好宣传发动,33日前由各单位统一将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校外行业导师遴选,广泛发动已有导师和本次申报导师从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相关单位联系行业导师。每名校内导师如果没有相应的1名以上行业导师一起组成导师组将自动失去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权。2023年招生的导师只有此次机会聘任行业导师,请切实做好遴选工作。

3.每个申请人仅限1个专业领域申报

4.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

(2)申请表电子版;

(3)相应支撑材料一份,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支撑材料封面:×××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支撑材料(样式参照附件5)

职称证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学历证书复印件

学位证书复印件

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复印件及查重、检索证明;

教材或专著: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复印件及查重证明;

专利、获奖:提供相关批文或证书复印件;

科研项目:提供立项文件或项目合同复印件;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5.组织单位须提交的材料:《滨州学院2023年拟推荐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人:张茜茜

联系电话:0543-3095916(86916),15065286037

电子邮箱: yjscbgs@126.com

办公地址:11号教学楼417房间


附件1:滨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pdf

附件2:滨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3: 滨州学院2023年拟推荐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xls

附件4:滨州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领域及方向一览表.xls

附件5: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填写及提交补充说明.docx

附件6:鲁教研字〔2022〕4号《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行动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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