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2-01-17浏览次数:2649

各二级学院、校直科研机构: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现研究生教育良好开局,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遴选条件按照《滨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见附件1)执行。

2.本次申请分为三种类型,校内全职导师、校内兼职导师、校外兼职导师。

3.申请人的学科背景、研究方向应与我校研究生培养的两个学位点的三个专业领域方向相同、相近或密切相关。

二、遴选程序

1.申请人需填写《滨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并整理相应支撑材料一并提交到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的年龄、职称、学历、学位、教学科研业绩和影响申请事项进行审核认定。

3.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研究拟推荐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单位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到研究生处。

5.研究生处对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员名单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

三、申请渠道

1.校内全职导师:承担研究生指导任务的导师,分别由各招生方向承建单位负责组织初选排序报送。

2.校内兼职导师:为满足2023年学位点申请基本条件需要兼职导师资格并且与三个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相关性的教师,分别由各自单位负责组织初选报送。

3.校外兼职导师:行业企业实践导师(遴选标准可灵活掌握)、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兼职导师(遴选标准应符合我校规定),分别由各招生方面承建单位负责联络、宣传、初选、报送。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做好宣传发动,5月6日前由各单位统一将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2.每个申请人仅限报1个专业领域的1各招生方向。

3.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

2)申请表电子版;

3)相应支撑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职称证书(或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学历证书复印件;

学位证书复印件;

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复印件及查重、检索证明;

教材或专著: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复印件及查重证明;

专利、获奖:提供相关批文或证书复印件;

科研项目:提供立项文件或项目合同复印件;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4.组织单位须提交的材料:拟推荐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系 人:张茜茜

联系电话:0543-3093508(88508)

电子邮箱: yjscbgs@126.com

办公地址:11号教学楼417房间

 

附件

    1.《滨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

    2.《滨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3.拟推荐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

    4.《滨州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招生方向一览表》

 

 

                                    研究生处

                                  2022年1月17日


附件1:《滨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滨院政〔2022〕25号).doc

附件2:滨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3:拟推荐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xls

附件4:滨州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招生方向一览表.docx